如何应对济南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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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济南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作者:山东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9-02 08:08:40

商标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许多企业开始重视商标,这就直接导致了商标注册越来越难的事实。如果济南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我们该怎么办?商标驳回是指商标局在审查商标罚款时,因违反《商标法》规定而不予注册的申请。驳回是商标申请和注册中常见的审查结果。登记人对驳回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商标拒绝可能是商标的所有阶段。在注册前,可能会被驳回注册商标的申请。注册成功后,可能会驳回商标转让申请和商标续展申请。以上是拒绝的一部分。也有所有的拒绝,如撤销注册商标和撤销不当注册商标。

一、由于商标审查需要一定的时间,商标查询会有盲区,因此可能与盲区内的商标“碰撞”,导致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二、在商标注册之前,没有类似的商标查询,导致类似于现有商标,这也会导致拒绝;

三、商标缺乏简单的几何图形等显著特征,也会使审查员认为商标不可识别,很可能被驳回;

四、商标属于通用名称和描述性文字。

因此,行业通用名称和仅描述产品特性的词语不能注册为商标。例如,在水果业,“苹果”和“荔枝”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在农产品业,“大米”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五、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商标也将被驳回。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的,不予注册,地名不得注册为商标。如果不小心使用,也会被拒绝。

如果商标被拒绝,不要气馁。得到结果后,可以理性地分析你的商标被拒的原因,然后采取不走的办法。但也要注意在收到复审结果后15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到复审结果需要9个月。但事实上,法院驳回商标局复审失败结果的可能性很小。审查不通过的,建议重新修改,适当修改后重新申请登记。

所谓商标的显著特征(又称显著性),即是指商标易于区别含其他商标的商品、服务等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消费者可以凭借该商标特征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特点、信息等。商标的特征越显著(即具有独创性的显著特征),其区别作用就越大,越有利于一般消费者识别。此处所指的独创性,是指靠智力所确定的非常见常用的字词、图形及其组合,属于大众化的常见的花鸟虫鱼、吉利语言或其他事物一般缺乏独创性。

由于对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实行的是否定审查方式,而且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涉及范围非常广,法律无法回答那些商标具有显著性的问题,所以只能列举一些不具有显著性的情形和例子。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商标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

(1)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

(2)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

(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

(4)以地理名称作商标的(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例外);

(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6)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

(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

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减轻商标申请人负担,为商标申请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特简化以下部分商标申请材料和手续。

一、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大厅、地方受理窗口直接办理除转让、移转以外的申请事宜时,不再要求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在办理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时,申请人可提交登记机关变更核准文件复印件或登记机关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相关档案作为变更证明文件。同一申请人同时提交多份相同内容的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申请的,只需在一份变更申请中提交变更证明文件,其他变更申请须在申请书显著位置载明变更证明文件所在变更申请的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三、同一申请人同时提交多份相同内容的更正申请的,只需在一份更正申请中提交更正证明文件,其他更正申请须在申请书显著位置载明更正证明文件所在更正申请的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四、在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时,不再要求提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五、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该中文译文不再要求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

在2014年5月1日前,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文件进行书式审查后,对其中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注册申请件发放受理通知书,通常情况下发放时间约为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个月左右。

2014年5月1日后,商标局依照新修订的商标法实施条例,调整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查流程,将扫描、录入、划分图形要素、划分商标分卡、划分商品服务分类、财务对款等形式审查工作调整到发放受理通知书之前。商标注册申请需要补正的,应按照要求进行补正,并经财务对款成功后,方可发放受理通知书。因此,受理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会长于新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前的发放时间,希望广大商标申请人予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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