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公司注册商标需经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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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公司注册商标需经历的程序

作者:山东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18 08:11:17

济南商标注册公司了解到我国《商标法》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如何保护商标申请期间的权益,但是利用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该权益同样会受到法律保护。

在回答商标注册期间的权益如何才能得以保护?这个问题之前,太原商标注册公司先给大家看一个案例:某餐馆以粤菜为主。经过师傅们的努力,集体创造了一道名为“××”的菜,受到广大顾客的喜爱,成为了某餐馆的招牌菜。为了保护“××”独家占有权,经过咨询,某餐馆对菜名“××”申请注册,并拿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放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但被告知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领取“商标注册证”。

正当等待商标局发放商标注册证的过程中,餐馆负责人发现某饭店照搬某餐馆“××”的做法、菜名、照片。于是,餐馆负责人找到某饭店的负责人王某,要求其立即停止做“××”,王某却认为某餐馆还未拿到该菜名的“商标注册证”,因此不在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内。难道由于餐馆负责人没有拿到商标注册证,就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菜名被某餐馆使用吗?其实根据《商标法》第39条的规定,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的计算是从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但是某餐馆申请的菜名为“××”的商标还未得到商标局的核准,表明某餐馆还未得到该商标专用权,因此,在某餐馆还在商标申请期间,某饭店照搬某餐馆的招牌菜“××”的做法、菜名、照片的行为未侵犯某餐馆的商标专用权,不能以某饭店的行为侵犯某餐馆的商标专用权而提起诉讼。

其次,太原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在商标申请期间,某餐馆可以以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法律来维权。虽然不能利用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来维护某餐馆对“××”商标的权益,但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一)项的规定,我们认为如果某饭店利用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某餐馆对招牌菜“××”的做法、菜名、照片享有的商业秘密,某餐馆可以以其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而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赔偿侵权损失。

商标注册公司了解到我国《商标法》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如何保护商标申请期间的权益,但是利用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该权益同样会受到法律保护。商标从申请之日起就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对已申请但还未核准发给商标注册证的申请人的权益的保护是有限的,其只保护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只要申请人的申请已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的,他人不得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对于在商标申请期间他人擅自使用该商标是否属于侵权则没有规定。

另外,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的计算是从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未核准之前,商标申请人还未获得商标专有权。此时,他人擅自使用该商标,则只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赔偿侵权损失。

济南商标注册公司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大约两年前,一家新的啤酒厂在华盛顿州的一个小镇开业。Drop立即受到欢迎,并在几个月内分发到华盛顿的60多个地点。这是一个经典的成功故事,直到旧金山的Anchor.向小啤酒厂发送了一封“停止和停止”的信件.Anchor是一家规模更大,规模更大的公司,以其Anchor啤酒而闻名。

它声称其联邦商标注册已给予它是啤酒行业中使用“Anchor”一词的专有权。Drop被迫改名以避免诉讼。这意味着获得一个新的标志,标签,标志,酒吧水龙头和T恤。他们必须与商标律师合作才能找到一个可接受的新名称。其中一位公司创始人观察到,即使没有诉讼,名称变更“也会让我们失去一条腿和一条腿”。Drop故事说明了注册商标的威力以及没有注册商标的危险。

以下是注册商标对您的业务有利的四个原因。

原因1:当您选择商家名称时,您可以注册商标,将其设置为成功的品牌。有效的营销意味着为您的公司创建一个独特的身份或品牌。对于您的品牌标识而言,没有什么比您的业务和产品名称更重要。有利于品牌推广的名称令人难忘,不太可能与竞争对手的名字相混淆。这些相同类型的名称有资格获得商标保护。如果您考虑使用联邦商标注册进行命名,您将选择一个独特的,可销售的名称而不是通用的,可忘记的名称(如“纽约比萨饼”)。作为注册过程的一部分,建议进行彻底的商标搜索这将有助于您识别和避免可能导致问题的名称,因为它们与其他品牌名称太相似。

原因2:商标可以帮助您避免代价高昂的品牌重塑。如果您执行作业并选择似乎有资格获得商标保护的公司和产品名称,那么您可以减少您以后必须重新命名公司的机会,以避免注册商标所有者提起诉讼,如Drop所做的那样。重新布线是一个昂贵且耗时的过程,您将失去已有的营销动力。如果您提交商标申请并且您的联邦商标注册获得批准,您有权在全国范围内对您在申请中列出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您的商标。如果另一家公司声称您侵犯了其商标,这会让您更加坚定。

原因3:商标使您可以更轻松地拓展业务。在您所在州成立业务实体会为您提供使用您的公司名称的专有权,但仅限于您所在的州。您可能还拥有普通法商标保护,因为您在业务中使用了您的名字,但该保护仅延伸到使用该名称的地理区域。因此,虽然州和普通法商标可以帮助您在本地保护您的名字,但如果您决定扩展,它们并没有多大帮助。客户可能会将您的业务与其他类似名称的业务混淆,或者具有联邦商标的类似名称的业务可能会迫使您更改您的名称或将您的运营限制在原来的位置,即使该业务的开始时间晚于您的业务。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可以为您提供国家权利,最大限度地减少您决定扩展时出现问题的可能性。

原因4:商标有助于保护您免受模仿者和其他侵权者的侵害。注册商标具有法律推定,即您有权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您的商标并阻止他人使用您的商标。正如Anchor.所展示的,如果您觉得另一家公司侵犯了您的标记,这可能是一个强大的工具。此外,如果您拥有联邦注册商标,您可以通过向美国海关总署提交商标来帮助防止侵权商品的进口。提交美国商标申请也可以更容易地在国外申请商标保护。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均可采用电子文件形式提出。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中关于专利申请和相关文件的所有规定,除专门针对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专利申请和相关文件的规定之外,均适用于电子专利申请。

依法办理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的,可以采用电子形式提交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所需提交的文件。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不能采用电子文件形式。

具体要求

(一)采用电子专利申请方式的,应当事先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电子专利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用户协议)。开办电子专利申请代理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以该专利代理机构名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用户协议。申请人委托已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用户协议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电子专利申请业务的,无须另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用户协议。

(二)提交电子专利申请和相关文件的,应当遵守用户协议中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不符合以上规定,导致电子专利申请和相关文件未能被电子专利申请系统正常接收的,电子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相关文件视为未提交。

(三)申请人以纸件形式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在针对该专利申请的各程序中应当以纸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除另有规定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接受申请人以电子形式提交的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交。

申请人提出电子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在针对该专利申请的各程序中应当以电子形式提交相关文件。除另有规定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接受申请人以纸件形式提交的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交。

(四)申请人提出电子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中规定必须以原件形式提交的相关文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件的电子扫描/图像文本,并在规定或者指定期限内提交原件。

(五)对于电子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以电子文件形式向申请人发出各种通知书、决定和其他文件的,申请人应当按照用户协议规定的方式获取。

申请日

申请人提出电子专利申请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专利申请费

提出电子专利申请的,应当通过互联网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其他各项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电子专利申请的各项费用均应按照现行收费标准规定的数额缴纳。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到申请人于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专利申请费之后,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了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专利申请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发出受理通知书的同时,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市场经济作为竞争经济,商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想要在市场中占得先机,获得盈利,商标这个无声的推销员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开始逐渐意识到了商标的有形价值。如何使用和保护商标,使商标价值最大化,也就成为企业日益关注的问题。现在越来越多的申请人在注册商标的同时考虑版权登记,商标和版权看似并无太大关联,实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版权登记有利于保障商标权利的稳定,防止只注册商标导致的权利缺失。当商标的设计者和济南商标注册人为同一人的时候,从法律上讲,是不会产生权利冲突的,但如果二者非同一个人,或者两者为同一人但是无法证明的时候,权利冲突就产生了,这种情况下,商标的注册很可能会受到影响。

因为一件作品委托他人设计,或是职务作品的时候,没有版权登记难以证明归属权,无法确定原始权利,会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极大的困难。而版权登记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因为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著作权登记证书内容的相反证据,否则,持有登记证书的一方将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认定是作品的著作权权利人。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如果著作权利人对注册商标有异议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也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商标权人停止使用其注册商标。所以如果版权归属不明,商标在注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商标作品的版权之争,也就是说,当商标在申请注册过程中,若商标设计者主张该商标的著作权属于他本人,而商标申请人又无法拿出相应的证据材料,就会产生麻烦,而到目前为止,只有对商标进行版权登记才是最有效也最便捷的规避方式,申请商标的同时做版权登记的,可以保证商标的著作权和商标权都属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有人能够与你发生版权归属之争的。

此外,有些人觉得,作品自生成起就拥有版权,既然都拥有了,还登记干什么?殊不知,虽然版权自带保护功能,但这种版权保护在需要提供证据确权时是无法起到作用的,而这也正是它的弊端所在,而为了对我们的版权进行保护,还是要进行版权登记,特别是商标,先做版权登记的,能够在后续注册过程中避免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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