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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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作者:山东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26 08:52:48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

(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其中特别要强调的是商标的显著性特征(又称显著性),即是指商标易于区别含其他商标的商品、服务等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消费者可以凭借该商标特征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特点、信息等。

一般情况下,不具备显著性的商标是不允许注册的,以下几种情况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

(1)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

(2)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

(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

(4)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作商标的(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例外);

(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6)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

(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

我们可以从巴黎公约专利的公约规定来看,巴黎公约专利条约规定:已在一个成员国内正式提出过一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或山东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在规定期限内在公约其它成员国提出同样的申请时,享有优先权。

巴黎公约专利优先权的申请人可以划分为两类:

1、申请工业产权的人。

2、工业产权权利的继承人。

巴黎公约专利的优先权原则指的是巴黎公约成员国中的公民向本国提出了专利申请之后,如果再像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申请的话应该享有优先权。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优先权是12个月,外观专利的优先权为6个月。

巴黎公约专利的优先权原则并不是对所有工业产权全部适用,它只适用于专利中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新砖、和外观设计专利。除此之外商标也适用与巴黎公约专利的优先权原则,对于服务商标,公约第6条规定:各成员国应保护服务标记,但不应要求各成员国规定对这种标记进行注册。此规定表明,公约没有把服务商标的注册作为对成员国国内法的硬性要求。成员国可以对服务商标提供注册保护,也可以不提供注册保护。当提供注册保护时,该国有权决定对服务商标适用巴黎公约专利优先权原则。

创业者也有各自的烦恼,首先就是在选择是注册公司还是个体户之间左右为难,下面注册公司代办小编就为您介绍下个体户和公司有什么区别?

一、注册流程如今办理工商登记实行全网上流程办理,这个两者都是一样,一个系统进,都是“一照一码”登记。两者需要提交的资料也基本一致。个体户需要:名称(两到三个备查),经营地址及大小,经营范围,注册资金,负责人身份证件。个体户不需要:监事,公司章程,股东投资比例这些不需要,毕竟就一个人,但是其他的材料都不能缺少。

二、税务个体户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进行核算。个体户缴税的方式有三种:

1、查证征收:主要是对象是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

2、定期定额征收:对象是生产经营规模小又没有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3、核定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不能申请增值税为17%的增值税发票,只能申请小规模纳税人的3%。而有限公司可以申请到17%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缴税的多少,根据经营情况而定,跟是不是个体户或公司没关系,个体户也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公司也有小规模纳税人。

三、注册资本:

1、个体户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时候,注册资本没有最低要求。

2、有限公司在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

四、优惠政策有限公司要每个月做账报税,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个体户既没有投资风险也不要会计做账,所有享受不到优惠政策。五、纳税及税收计算方式注册公司小编提醒您个体工商户缴税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来估算销售额,然后再定税,不管当月收入多少,有没有收入都要按照定税金额缴税。而有限责任公司通常要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和账目,缴税也是按照企业自己申报的收入进行,有就交,没有就零申报。

1、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只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所得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一般采取定额率征税;有限责任公司的征税,营业交易环节按发票征税,经营所得环节一般按照核定征收或者查账征收这两种。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环境中的商标侵权行为既保留了传统商标侵权行为的共性,也产生了一些新特点、新趋势。在日前举办的“互联网+”时代的商标侵权活动上,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穆颖为企业梳理了“互联网+”时代的商标侵权判定思路,分享了网络环境中处理商标侵权案件各步骤的要点。

企业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整体思路?首先,企业要分析被告的使用性质,是否属于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判断内容主要为是否以商标意义使用涉案标识,判断原则为涉案标识是否起到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如果被告使用他人商标指向的商品系正品,提供他人品牌商品的周边商品或服务,如销售某品牌汽车的配件、提供某品牌汽车的维修服务等在合理限度内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其次,企业应对侵权类型进行判定。属于商品类似、商标标识近似,或是具有混淆可能性。主要方式是对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被控侵权行为实际提供的商品进行比对。如“滴滴打车”案中,睿驰公司系“嘀嘀”、“滴滴”注册商标权利人。小桔公司是“滴滴打车”服务的运营方。睿驰公司列举“滴滴打车”提供服务过程中的相关商业行为,或为小桔公司针对行业特点采用的经营手段,或为该公司对自身经营采取的正常管理方式,与该类商标针对的由服务企业对商业企业提供经营管理的帮助等内容并非同类。法院认定,不应仅因其形式上使用了基于互联网和移动通讯业务产生的应用程序,就机械的将其归为此类服务,不能将网络和通信服务的使用者与提供者混为一谈。

再次,判断被告的抗辩是否成立。《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企业还可以利用在先使用抗辩条款认定不存在侵权行为。《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山东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內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考虑该规定时,应把在先使用是否出于善意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而不应拘泥于条款本身关于时间点先后的字面用语。

最后,确定被告的民事责任。以电商平台侵权责任判定为例,销售自营商品,与平台内经营者有利润分成等关系构成共同侵权的为直接侵权,仅提供平台服务的为帮助侵权。《电子商务法》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商标法》规定,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決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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