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山东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办理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办理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作者:山东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3 08:34:18

商标概念提出以来,经过多年的济南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不计其数,特别是国内具有汉字组合的商标已基本注册,现在企业很难申请到更好的商标。事实上,在商标注册方式不可行的情况下,还有另一种方式可以通过商标转让获得想要的商标。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2、在提出转让申请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表中填写的地址邮寄《受理通知书》给受让人,并按照商标局登记的注册人地址向注册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副本。

3、商标转让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由商标局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限期补办。

4、转让申请经批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所填地址邮寄转让证明给受让人,并公布商标转让情况。证书上的签字日为公告日,受让人自公告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因其他原因不能批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人填写的地址以邮件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中的受让人为多人共有,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只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当申请补发。

7、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不直接与申请人通信,所有文件将送交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类别按《商标注册证》批准的国际分类填写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种方式: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网上申请办理商标注册。

为了省事很多刚刚起步的中、小、微企业都会选择代理记账。将公司的记账、报税业务委托出去以后,相当于省去了一个麻烦,同时必定要付出一定资金作为给代理记账公司的酬劳,即代理记账服务费。国家对于代理记账账收费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市场上的代理记账价格也有高有低。那么如果选择代理记账该怎么衡量呢?

1.地区差异我国本身地域辽阔,从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情况等各个方面来看,不同地区都有所差异。因此,对于一个行业来说,不同地区收费情况自然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经济越发达的城市,代理记账费用可能越高,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

2.计费形式一般情况下,代理记账都是按月收费。在双方进行谈判协商的时候,会规定代理记账价格每个月为多少钱,如何收取等。但是笔者通过了解发现,有些代理记账公司在收费问题上,是按年计费的,客户一次性缴纳一年的费用。相对来说,这种按年计算也比较划算。

3.纳税规模同一家代理记账公司,对不同的客户收取的费用是不一样的,这主要取决于其纳税规模的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对一般纳税人收取的费用比对小规模纳税人收取的费用要高。

4.开票情况简单来说,客户开的发票越多,费用自然越高。这一点,可以说是影响代理记账收费高低的决定因素。

现在有许多的代理记账公司,那么咱们知道其首要的特征吗?代理记账是指管帐咨询、服务安排及其他安排等经附和树立从事管帐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安排承受独立核算单位的托付,代替其处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管帐服务活动。

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附和树立从事管帐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安排,包括管帐师业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历的其他中介安排;代理记账的政策是不具备设置管帐安排、或许在有关安排中设置专职管帐人员的独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安排、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首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处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管帐服务活动,是管帐作业社会化、专门化的表现。

代理记账在规矩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定托付合同的方法来清楚和标准托付及受托两头的权利义务联络。今日的内容便是这些了,咱们有哪些不清楚的,欢迎随时联络咱们,咱们诚挚为您服务。

驰名商标的认定可以通过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完成,也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可以通过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完成,也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司法认定。那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之间的差别是什么呢?

1.两者的认定机构不一样这一点很好理解。中国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统一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来认定。而中国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是由审理案件的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对争议商标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都可以认定。

2.两者认定后的救济途径不一样对于只是针对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结果是否可以请求复审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如果对工商局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决定等)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或裁定不服的话,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来说,如果不服一审法院就驰名商标认定的结果,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而在二审中对争议商标是否驰名的这一事实进行重新认定。若对二审的认定结果还不服,理论上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重新认定。

3.两者认定后的影响力差别巨大通过行政途径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是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因而在全国工商行政系统都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全国各级工审委员会认定的,因而在全国工商行政系统都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全国各级工商行政部门都会按有关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要求来加强保护。通过法院个案而认定的驰名商标,由于只是由审理该案的某个具体法院(中级或高级法院)进行认定的,相比之下,该认定在法院系统或认定法院当地的工商部门会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但在全国其他各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的实际效力还不太确定。

4.两者对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再审查或认定问题的规定不太一样就法院来说,人民法院将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重新进行审查。对于工商部门来说,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如果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如果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版权所有:山东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