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有效期满如何继续使用?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山东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商标有效期满如何继续使用?

商标有效期满如何继续使用?

作者:山东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02 08:47:01

商标的显著性,其实就是“区别性”或“识别性”。通俗地说,就是你和别人有差别,你的商标当其使用在商品和服务上之后,可以让消费者将这一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与其他同种或者类似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区分开来的特性。什么样的商标不可以注册?说的简单一点就是三大原因:近似商标、显著性不强、特定要求不可注册。今天在这儿想和大家重点分享的是关于商标显著性的问题。

作为一个商标代理人给客户说你的商标因为“显著性不强而不可注册”,这么说我觉得是不负责任的。因为客户他不是行业的专业人员,根本就不明白什么是显著性,也不明白为什么商标需要显著性。商标的显著性,其实就是“区别性”或“识别性”。

通俗地说,就是你和别人有差别,你的商标当其使用在商品和服务上之后,可以让消费者将这一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与其他同种或者类似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区分开来的特性。若是消费者看起来没有差别,那么就可能造成竞争对手侵害到你的品牌甚至市场。故此,注册商标,这个区别性/显著性就必须有。

从上述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商标的显著性是个相对的概念,它并不是一个标志本身固有的特性,而是和标志本身、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服务以及消费者的感知都相关的一个概念个标志的显著性,可以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来自该标志本身,通常称之为“固有显著性”或者“内在显著性”。

“内在显著性”是指标志本身的构成要素较为独特,或者是其构成要素并不独特,但与其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显得较为独特而带来的显著性,如“康佳”、“搜狐”、“舒肤佳”、“瓢柔”、“苹果”。第二,来自公众的感知,通常称之为“外在显著性”或者“取得显著性”。是指缺乏固有显著性的标志,经过持续多年的使用,得到公众的认同,从而获得的显著性,又被称为“第二含义”。

比如用于牙膏的“两面针”标志,做知识产权的“”。最后,想要强调的一点就是:已注册的商标也可能丧失,而且因为显著性的丧失带来商标权的不稳定。最常见情况,是一个商标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后,被公众认为是某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符号。

比如“优盘”商标最初就是朗科公司在计算机存储器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但经过一段时间后,无论是同行经营业者还是消费者,都把“优盘”作为存储设备的通用名称使用,已经丧失了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后来,“优盘注册商因不再具有显著性而被撤销。所以企业必须要尽量避免将自己的品牌产品化。

为规范使用商标局网上申请系统(2017版)提交的商标网上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应当事先与商标局签订《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确认同意商标网上申请相关约定。

第二条商标申请人可以自行提交网上申请,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第三条商标申请人自行提交网上申请事宜的,在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前需在线提交用户注册申请,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用户信息。商标申请人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用户注册申请。

第四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应当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并按照商标局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提交申请文件。网上申请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视为未提交。

第五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申请日期以申请文件成功提交进入商标局网上申请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申请信息以进入商标局的数据库记录为准。但是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商标局档案、数据库记录有错误的除外。

第七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应采用在线支付方式在当日系统开放时间内缴纳商标规费,未成功支付的视为未提交申请。

第八条关于纸件申请的所有规定,除专门针对以纸件形式提交的商标申请的规定之外,均适用于商标网上申请。

第九条本规定由商标局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规定自2017年3月10日起施行。

专利申请分为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申请,今天我们要说的是外观专利申请,外观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新设计可以是线条、图案或色彩的平面设计,也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

一、相似外观,合案申请若是相似外观的设计,要合案申请。多个相似的设计在一个授权专利中受到的保护力度,跟这些设计分案申请成功后获得的保护力度是相同的。将相似的外观设计分案申请,有可能被认为这些外观设计属于同样的外观设计,只能够提交其中一件,不然两件专利申请都将被驳回。

二、不必要的情况下,不使用色彩有人认为,在外观设计专利中请求色彩保护能够更好的保护的自己的专利,但是事实上,这样做了,他人可以通过改变产品颜色就能够规避专利。所以,如果你外观专利申请能够获得授权,那么在外观设计说明书里面要注意避免使用色彩保护。

三、外观与版权,交叉申请产品的外观设计已经通过了版权登记而获得了保护,还需要再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吗?其实,后者的赔偿力度和保护力度都比较大。仅仅是通过版权来维权,那么权利人获得的赔偿费用可能会低于侵权人获得的利润,这样就会造成很多不良的后果,对于权利人维权不利。所以仅有版权,无法达到有力的保护效果,建议外观设计专利和版权登记同时申请。

四、创新的形状要单独申请如果产品的形状、图案等的组合有创新,可以将该产品在形状上的创新单独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要注意的是,产品的图形和颜色都是很容易被改变的,因此申请不具有色彩和图案的形状外观设计专利,能够争取到更大的专利权保护范围。

外观专利申请相对于发明专利来说要简单一些,所以,有新的外观设计一定要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在申请的时候注意以上几点,能够事半功倍。

至于商标续展,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办,所以对商标续展不太重视。事实上,商标具有一定的有效期。商标续展是济南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办理的手续。商标续展可以继续让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不过,续签时也会被拒绝。小编将为您分析拒绝续展的原因及续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续展期过后,一些商标持有人不知道商标的有效期,也没有做相关的功课,因此很容易忽视错过的商标续展期。续签时,发现申请被驳回。

二、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续签时还需提交相关资质材料进行正式审查。有些人在提交材料的过程中可能会填写不全或遗漏一些材料。如果有更多的商标需要更新,就会出现混乱和交叉。因此,建议你可以找一家专业机构来处理。

三、商标有效期满仍需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不提出申请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延长期届满,仍未办理的,撤销商标,商标注册人不再享有商标权。

四、更新商标时,在提交的材料中,应根据货物的国际分类类别进行分类填写。原批准的货物属于国际分类的不同类别,但都需要续展的,应当按类别填写续展申请书,并将原注册号保存在哪个类别,其余分别编号。

五、原核准的商标图样中含有不能作为商标使用但与商标难以分离的内容的,应当及时声明放弃本部分的专有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的,不要求享有专有权的,应当声明放弃;需要保留的,可以将商标名称文字写在图形外围,也可以单独办理文字续展。

六、商标续展,商标注册人应当提交商标注册证原件,并附商标图样5份。


 

版权所有:山东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